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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確診 隔離7日驗陽性閣上班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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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烏日的林新病院有一名物理治療師確診隔離,7工期滿解除隔離了後,快篩陽性猶是轉去上班引起爭議。病院表示一切攏是遵照中央佮臺中市衛生局的規定,毋過臺中市政府建議這个治療師咧厝內歇睏,一直到快篩陰性才轉去上班。目前地方佮中央的講法,煞是鬥袂峇。

物理治療師正協助患者復健,彼此戴著口罩遵守防疫規定,但有民眾投訴,烏日林新醫院復健中心的一名理療師確診,16號隔離期滿,隔天17號自主快篩呈現陽性,最後還是回到醫院上班,擔心造成染疫風險。院方回應,依中央規定,醫療人員確診者解隔就可返回工作。

烏日林新醫院行政部主任 葉宇泰表示,「因確診而進行隔離的醫療工作人員,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而解除隔離者,就可以返回工作。所以我們這位同仁在5月17號已經符合解除隔離的時間,返回醫院工作是符合中央的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 羅一鈞表示(5/16),「這些確診個案事實上隔離7天,應該把他的傳染期傳染力已經大幅壓低到,很低很低的情形。是一個屬於出外活動對其他人並沒有造成傳染的風險。」



院方還出示台中市衛生局5月10號的函文,理療師解隔後重返職場是符合規定,中央也表示確診者解隔後不需要再快篩,就可重返職場或校園,但台中市府在18號防疫記者會上卻建議,解隔又快篩陽的民眾,最好還是在家休息,與中央指引出現矛盾。

台中市新聞局長 鄭照新表示,「有極少數的人在解隔離後快篩仍然是陽性。在這邊建議這些民眾這些朋友,可以在家多多休息幾天。我們建議仍然是以不到校或者是不上班為宜,建議還是要快篩陰性之後再返回職場。」


勞工局則強調,確診勞工解隔後,雇主不能拒絕返回工作的請求,如對勞工要求不要出勤,則應該照給工資。

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 曾傳銘表示,「如快篩陽性而且身體不適仍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出勤。有所疑慮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發給工資。」

確診者解隔後快篩陽性,是否該返回職場,中央與地方政府看法不同調,疫情趨緩前,類似的狀況恐怕會持續困擾著勞資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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