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接獲民眾檢舉,網路上出現販售「新冠口服特效藥」,以及低於市價的「快篩試劑」的一頁式廣告,付費後卻都沒有收到實際的物品。市府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涉犯刑法與醫療器材管理法。
廣告上寫著「新冠口服特效藥」緊急上市,治癒率達89%,還能有效減輕住院及死亡率,限量1萬盒又免運費,民眾購買後,卻收到塞滿廢紙的空盒子。
另外臉書上還出現販售快篩試劑的廣告,一盒5支只要450元,民眾以為撿到便宜,付錢之後竟然收到2個水杯,回頭查看網頁已遭刪除。
疫情拉警報,詐騙內容搭著時事,台中警方陸續接到民眾檢舉詐騙,市刑大經濟組組長謝志遠表示,「民眾檢舉有不肖的詐騙集團,透過一頁式的廣告,販賣新冠肺炎的特效藥,連結到假網站誘騙民眾來購買,民眾事後卻收到一只塞滿廢紙的空盒子。」
台中市府表示,販賣商品與網頁標示不符,除了涉嫌刑法詐欺罪,另外藥品與醫療器材不能隨意在網路上販售,依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資格,可再裁處3到100萬元。
台中市食藥處藥粧組長林晃群提醒民眾,「在購買醫療器材時,一定要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是否載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品名等中文標示,並在使用時詳閱產品說明書。」
警方也提醒,一頁式詐騙廣告通常只留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帳號、沒有公司地址電話,售價明顯低於市場行情,網頁大多粗糙或夾雜簡體字等特徵,萬一收到與網頁標示商品不符的東西,應儘速向宅配業者反映,同時撥打配送單上寄件人電話,辦理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