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列車事故主嫌李義祥、越南移工華文好2人羈押超過6個月,花蓮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
造成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嚴重事故的李義祥、華文好,在花蓮看守所羈押已超過6個月。花蓮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22日裁定,全案關係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因此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黃鴻達表示,「華文好停止羈押責付他人,然後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那李義祥的部分則是提出60萬元的保證金之後,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而且從停止羈押時,限制出境出海8月。」
李義祥回家後並未出門,華文好則是無保限制住居在桃園市,而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不服,已經提起抗告。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指出,法院命被告李義祥以60萬元具保金替代羈押、被告華文好限制住居,均不足以擔保將來司法程序的進行,而且與犯罪情節規模、造成的損害顯不相當,不符比例原則。
李義祥、華文好4月開始羈押,7月、9月共兩次延押。長期協助受害家屬的王薇君表示,能理解法官執法的無奈,但大家都看不到台鐵或政府在這件工安意外上有甚麼改變。
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黃薇君表示,家屬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同樣的憾事,奪走18條人命的普悠瑪事故才剛過3週年,「18條之後的兩年半,你改善了甚麼?」
花蓮地方法院表示,已接獲地檢署抗告書,是否能抗告成功、還是維持交保,要等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