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校園罰款遭扣畢業證書 東華學生提訴願

有幾位今年6月應該畢業的東華大學學生,因為不滿學校對於學生騎機車進校園相關處罰,拒絕交罰金,無法完成離校手續,至今拿不到畢業證書,更影響到升學、就業。當事人認為,學位證書和校內的行政流程不能混為一談,已經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本來應該在今年六月畢業的三位東華大學學生,卻在各大專校院開學之際,來到教育部陳情,因為他們的離校手續沒辦好,無法取得畢業證書,影響升學和就業。

東華大學應畢業學生鄭學鴻表示,「其實我們都已經完成這些他們(校方)所設定的(畢業)門檻,但是卻因為沒有完成離校手續,並不願意頒發學位證書給我們。」

東華大學應畢業學生、前學生會長許冠澤表示,「東華大學一年靠這個(機車)違規罰款的收入,竟然可以高達270幾萬,所以你可以知道說學校訂了這麼久的這個規定,但是依然有這樣子的需求存在,針對這個我們覺得不合理的規定,嘗試過很多手段,但目前為止還是沒有改善。在改善之前,這個費用應該要繳納,但是它就是應該跟畢業證書分開。」

無法完成離校手續,原因是這幾位學生,認為校方對於學生騎機車進校園的相關處罰不合理,所以拒絕繳罰款,認為學位證書是受到「學位授予法」保障,不應該和繳費這種校內行政流程混為一談,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律師劉繼蔚表示,「這種教育行政上的理由去拒絕發給學位證書,這明顯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不能讓學校用一個大學自治這四個字,就把學校變成國家的法外之地。」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宋雯倩表示,「我們針對於兩造雙方的一些意見,我們會提供一些適法的一些意見,然後來做為訴願審議的參考。」

教育部說明,此案進入訴願程序,會將學生和校方的說法提供做為訴願審議參考,看後續結論為何,會維護學生的畢業和相關入學資格權益。至於東華校方,截至截稿時間之前尚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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