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教官林文鴻說:「如果今天你技術很好,但是你卻錯誤地用槍,那就是殺人。」
警察違法用槍是殺人,但是合法用槍,員警也不一定能鬆一口氣。
中央警大警察政策研究所副教授劉嘉發表示,「開下去可能會有致人民受傷死亡,因為後面面對著刑事責任。」
為了解決使用警械爭議,17年沒有修正的警械使用條例,行政院在今年5月7日通過修正草案。員警執勤所產生的傷害,回歸國賠法辦理,讓員警免受跑法庭訴訟之苦。
警察違法用槍是殺人,但是合法用槍,員警也不一定能鬆一口氣。
中央警大警察政策研究所副教授劉嘉發表示,「開下去可能會有致人民受傷死亡,因為後面面對著刑事責任。」
為了解決使用警械爭議,17年沒有修正的警械使用條例,行政院在今年5月7日通過修正草案。員警執勤所產生的傷害,回歸國賠法辦理,讓員警免受跑法庭訴訟之苦。
另外還要放寬警械定義,員警只要為了達成執勤目的,而使用的物品就可視為警械,不再侷限槍、棍、刀等。
不過,長期關注國家機器暴力的郭皓仁律師指出,訂定使用警械SOP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律師郭皓仁說:「法律可以授權你的機關,去把實際的SOP訂出來。當警察遵守這個SOP的時候,他的注意義務或是他的責任,就會隨著他到底有沒有遵守這個SOP來做決定,而不是隨著抽象的法條來做決定。」
此次警械使用條例修法的另一個重點,是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
刑事局司法科科長鄺慶泰表示,「我們這次修法,希望能夠在內政部成立一個統一的調查機制,就是我們所謂的警械使用調查小組。」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北區聯絡人王昱浩表示,「整部警械使用條例裡面,全部都在規範警察人員的責任,警察人員應該要注意什麼。警察人員要照比例原則,警察人員使用警刀、警槍,應該在什麼樣的情形之下,但警察機關沒有任何責任,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認為,小組調查範圍要擴及所屬機關,例如應調查員警七日內出勤狀況,以及六個月內學術科訓練時數等,如此才能改善行政機關的結構性問題。
警械使用條例歷經十七年,終於又要啟動修法,各界期盼這次改革能像開槍那般精準,命中正確目標。
不過,長期關注國家機器暴力的郭皓仁律師指出,訂定使用警械SOP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律師郭皓仁說:「法律可以授權你的機關,去把實際的SOP訂出來。當警察遵守這個SOP的時候,他的注意義務或是他的責任,就會隨著他到底有沒有遵守這個SOP來做決定,而不是隨著抽象的法條來做決定。」
此次警械使用條例修法的另一個重點,是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
刑事局司法科科長鄺慶泰表示,「我們這次修法,希望能夠在內政部成立一個統一的調查機制,就是我們所謂的警械使用調查小組。」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北區聯絡人王昱浩表示,「整部警械使用條例裡面,全部都在規範警察人員的責任,警察人員應該要注意什麼。警察人員要照比例原則,警察人員使用警刀、警槍,應該在什麼樣的情形之下,但警察機關沒有任何責任,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認為,小組調查範圍要擴及所屬機關,例如應調查員警七日內出勤狀況,以及六個月內學術科訓練時數等,如此才能改善行政機關的結構性問題。
警械使用條例歷經十七年,終於又要啟動修法,各界期盼這次改革能像開槍那般精準,命中正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