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調偵辦吸金案 意外查出違法律師事務所

台中檢調偵辦一起吸金案,意外發現被告律師所屬的律師事務所,是由沒律師執照、從事美髮業的尤姓女老闆經營.最多曾經一次聘請10多名律師。

透天厝看起來就跟一般住家一樣,外面卻掛著律師事務所,還有人正在上班,裡頭人員看到記者不願回應.檢調去年偵辦一起吸金案件,發現被告律師所屬的律師事務所,屬於違法開設,經營的尤姓女老闆,沒有律師執照,從事美髮業,但卻開起律師事務所,全盛時期聘請十多名律師。而其它律師表示,要合法執業,經營者和合夥律師依法都必須取得律師執照。

律師陳武璋解釋,「沒有律師資格的人開設事務所,這部分當然違法第五十條,律師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另外就是有關律師的部分,既然知道說這事務所並沒有律師資格開設的,所以這部分有共犯問題。」

律師表示,除了合法執照,也都必須在公會登錄,才算合法取得開業資格.如果違反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尤姓女子請來正牌律師掛名開業,還請自己先生掛名執行長,但卻沒有律師資格,已經涉及違法,而被雇用的律師也有責任。

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黃幼蘭表示:「我們決議說確實觸犯律師法了,觸犯律師倫理規範了,會移送律師懲戒委員,它是有法官有律師的組成(有法律效力)。」

公會表示,借名掛牌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如果判決確定後,將決議是否將涉案律師移送懲戒,而台中地檢署也認為,違法事實明確,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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