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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列車,去年10月在宜蘭發生翻覆事故,造成18死2百多人輕重傷;宜蘭地檢署歷經7個多月調查,今天宣布偵查終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尤姓司機、柳姓副處長,和吳姓調度所長等三人,檢方表示,司機員擅自關閉ATP遠端監視系統,沒有通報,調度所長也沒有確實督導調度員,種種疏失,造成重大傷亡。

去年10月21號,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月台前灣道出軌翻覆,造成旅客18人死亡、267人受傷。事故現場一片狼藉,零件散落四處;宜蘭地檢署經過7個多月調查後,偵查終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尤姓司機、柳姓副處長,和吳姓調度所長。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說明,「他就是司機員不當隔離ATP之後,超速,速度太快了,又沒有遠端監控系統監視,提醒他,你應該把ATP開起來,或者是加強乘務,導致超速而且過彎,這個彎度是306(度)。」

檢察官查出,列車翻覆的主因,就是車速過快;尤姓司機員違反規定擅自關閉ATP遠端監視系統,且沒有向行車調度員通報,而當時任職機務處的柳姓副處長,則是擔任試車小組成員,卻未將ATP列入測試程序,導致供應車輛的日商,未完成系統連線情況,沒有被發現,而吳姓調度所長,則是沒有確實督導調度員,才未發現ATP沒接線,種種疏失,造成成重大傷亡事故,因此檢方認定,3人都涉及刑責。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普悠瑪列車投入營運五六年以來,曾經有司機員跟調度所通報,我要關閉ATP了,紀錄高達6百多筆,還是沒有發現他有通報關閉,為什麼我們的調度台,沒有告警音、沒有顯示音?」

因為普悠瑪事故,被交通部報請行政懲處的范植谷、周永暉和鹿潔身,這三名前後任台鐵局長,則被檢方認為,已經善盡例行管理和監督,所以並無涉及刑責。而檢方藉由此案指出,台鐵雖然有層層控管機制,但因實際從業人員散漫疏失,螺絲鬆動,各項因素累加下,造成此件重大傷亡車禍,對於偵查結果,台鐵表示尊重,也會給予被起訴同仁必要的法律協助,不過,受害者家屬則無法認同。

受害者家屬董小羚認為,「你台鐵今天殺的人,比陳進興還多呢,居然只有3個人因此吃上官司,其他人也不用負責,那你這個頭應該抓去槍斃才對,你殺的人還比陳進興多。」

被害者家屬認為,不該把責任推給基層員工,台鐵局也必須承擔,普悠瑪翻覆事故,造成嚴重死傷,引起關注,宜蘭地檢署也罕見地發布英文新聞稿,而針對車輛供應的日商,是否有涉及刑責、會另行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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