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高考第2試 去年增設400分門檻

考試院在去年8月針對律師高考,加設第二試400分門檻,結果錄取率下滑,還有107位考生因為這個門檻落榜;今天上午有考生出面質疑,增設400分門檻的過程不透明,也不合理。

目前就讀東海大學法研所的蔡忠晏,已經參加三次律師高考,去年在財稅組總分502.5分,越過前33%的495分門檻,卻因為考試院首度針對律師考試,增設「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和「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總分不到400分就算不及格的門檻,蔡先生4科只合計385.5分,再度落榜。

律師高考考生 蔡忠晏說:「當下我也只有跟我媽說,當然也是直接哭啦,不得不說,雖然身為一個,180幾公分的男子漢,律師高考他其實是一個資格考,那他的目的是在篩選,他希望透過這個考試,讓大家去有機會測試一下說,到底是否具備,身為律師的一個基本素養。」

像這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報考海商法組的李先生,總成績518.5分,卻因為4科沒達400分而落榜。其實律師高考一共分為兩試,通過一試的考生才可以參加分為四組的二試。考試院在去年首度增設分數門檻,結果錄取人數和錄取率,從民國106年的924人和33.5%,去年降到759人並跌破3成,更有107人在分組成績及格,卻因為400分門檻而落榜。

所以從去年12月放榜至今,有將近40位考生,向考選部提起訴願。

考選部專技司長 黃慶章表示,「考試規則是考試院訂定發布的,現在又針對我們考選部提出訴願,訴願管轄機關又是,考試院的訴願委員會,變成是考試院的訴願委員會,他就要審查說,考試院自己訂定發布的考試規則,妥不妥適,這個是其實是有點問題啦。」

律師考試改革陣線成員也提出三點訴求,除了希望訴願委員會廣納專家學者,也要求重新審查400分門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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