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下老師寒暑假要到校? 教部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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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被質疑變更教師在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參加研究或進修的規定,不過今天教育部重申,這次修法並未改變現行制度,重點是在提升法律規範位階,使相關規定更明確。
學生放寒暑假,沒兼行政職的老師,要到校多少天呢?按現行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得由中央或地方邀請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執行。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 張旭政表示,「台中市在民國大概98年的時候,就由台中市教師會跟台中市政府協商,那時候訂定的寒暑假返校日數,是二到三天,基本上是要返校兩天,第三天的話,就是由各校的校務會議去決定。」
返校服務、研究和進修,配合災害防救等,這些年來,各縣市公立高中以下,未兼行政職的老師,寒暑假到校總天數落在2到7天,但如果學校有和學生相關的事務,也會盡量到校。不過,行政院7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第35條,將原本在請假規則裡的協商,變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引發改變寒暑假制度的疑慮。
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則說,「你的文字很明顯的,就跟原來要求要協商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想教育部,雖然解釋說沒有要變動,可是單就這個整個修法動作來看,似乎要變動的意思是蠻明顯的。」

學生放寒暑假,沒兼行政職的老師,要到校多少天呢?按現行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得由中央或地方邀請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執行。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 張旭政表示,「台中市在民國大概98年的時候,就由台中市教師會跟台中市政府協商,那時候訂定的寒暑假返校日數,是二到三天,基本上是要返校兩天,第三天的話,就是由各校的校務會議去決定。」
返校服務、研究和進修,配合災害防救等,這些年來,各縣市公立高中以下,未兼行政職的老師,寒暑假到校總天數落在2到7天,但如果學校有和學生相關的事務,也會盡量到校。不過,行政院7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第35條,將原本在請假規則裡的協商,變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引發改變寒暑假制度的疑慮。
教育部8號下午再度澄清,只是提高法律位階,還補充在第52條,也有邀請全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訂定的規定。教育部人事處長 陳焜元說明,「我覺得不用在文字上去挑剔說,他到底是參與還是協商,參與過程一定就是有這種,大家互相把意見拿出來做協調的這種效果,一定會存在的。」
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則說,「你的文字很明顯的,就跟原來要求要協商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想教育部,雖然解釋說沒有要變動,可是單就這個整個修法動作來看,似乎要變動的意思是蠻明顯的。」

現行教師法只有39條,修正案新增到54條,全教總指出,變動幅度很大,除了寒暑假到校,還有降低教評會教師比例、大專教師未限期升等資遣、強制教師兼任行政職等爭議。身為全國最大教師組織的全教總表示,不排除發動全國教師抵制。面對反彈,教育部則回應,都開過座談,討論很久,只能再花時間把事情講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