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中國籍男子攜肉品繳不出罰款遭遣返

李淑蘭 陳顯坤 /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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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洲豬瘟防疫措施再升級,1月25日開始,外籍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製品不但會開出20萬元罰單,還會嚴格要求立即繳清。實施第一天,小港機場有一名來自香港的中國籍旅客因繳不出罰單遭拒絕入境,立即遣返。

小港機場入境管制區,身穿黑白條紋的男子和一般旅客通往不同方向,他被移民署遣返出境。

防檢局組長彭明興表示,「通關之前關務署這邊就查到他行李裡面有豬肉火腿腸,因為他當場沒有辦法繳交20萬,依我們最新昨天開始實施的規定,他就是不能入境。」

據了解,這名中國籍男子獨自來台旅遊,25日下午6點從香港搭乘港龍航空入境小港機場,托運行李內被查獲攜帶雞肉和豬肉成分的火腿腸0.12公斤,由於男子並未申報、當場又無法繳清20萬罰款,成為首位被拒絕入境的違規外籍旅客民眾。

移民署高雄機場國境隊長蔡英傑說明,「在還沒有繳清罰款之前我們會拒絕他再入境,昨天晚上已經臨時列管他禁止入國五年。在此也呼籲要入境台灣的旅客不要攜帶豬肉製品。」

由於春節將近,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從25日開始,嚴格實施外籍人士違規攜帶豬肉品又無法當場繳清罰款者將給予拒絕入境處分,而違規攜帶肉品案例,今年一月份至今小港機場已開出124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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