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被控18項罪名 求刑30年、罰32億
徐家仁 /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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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在爆發政治醜聞後遭到彈劾下台,並接受一連串司法調查。今天檢方以收賄、濫權、洩密等多達18項罪名,具體求刑3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約新台幣32億。
檢方指出,對朴槿惠求刑較長,除了因本案的嚴重性,也因為朴槿惠涉案時身為國家領導人。
這個震撼韓國政壇長達1年多的政治醜聞,起源於媒體爆料朴槿惠把機密公文讓好友崔順實過目,並修改總統的演講稿。之後又傳出崔順實利用與朴槿惠的關係,迫使三星等大財團捐錢給與自己有關的基金會。
朴槿惠雖然先後以公開道歉,以及改組內閣並宣稱要移交部分職權給總理,希望緩和國內民眾的反彈。但除了頻頻爆發的街頭抗議,朴槿惠聲望跌到個位數,所屬的執政黨國會議員也開始倒戈,促成2016年12月國會通過彈劾案。韓國憲法法院也在去年3月裁定彈劾成立。朴槿惠成為大韓民國立國以來,第一個被彈劾下台的總統。
崔順實後來遭起訴求刑25年,在今年被判刑20年,涉嫌行賄的李在鎔於這個月初,由高等法院改判2年半有期徒刑,但因同時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得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