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未納勞基法 醫師工會控淪為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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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兩天是醫師節,不過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召開記者會,說現行醫師勞雇契約的不平等,控訴衛福部讓醫師淪為醫院生財工具,呼籲政府要信守承諾民國108年,要將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
高喊口號,抗議衛福部沒作為,讓醫師淪為醫院運轉生財的工具!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調查發現,目前在醫師沒納入勞基法情況下,國內多數醫院跟醫師簽訂工作契約時,大多限制醫師必須待滿一定服務年限,而且離職必須前一、兩個月申請,否則就要拿出兩、三個月薪水、當違約賠償金,根本就是不平等條款。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黃致翰==
根據我們的會員跟我們投訴
甚至有的離職違約金
它逼近住院醫師
大概800個小時的工資
工會表示,依照勞基法規定,連續工作三年以上的不定期勞工,只要一個月前向雇主提出離職申請即可,而且雇主不得預扣勞工薪水作為賠償金,但醫師沒有勞基法保障,只能任由醫院提出各種惡劣的勞動條件,此外不平等契約內容,還包括醫院可因業務需求、任意調動醫師工作地點,若不服從就可能減薪,或隔年不再續聘。
==政大勞工所教授 劉梅君==
我們大醫院都血汗醫院
你還把人力抽掉到別的地方去
那不是原來這個單位更血汗嗎
==衛福部醫事司長 石崇良==
在今年的8月1號正式實施的
住院醫師的勞動權益與工時指引
裡面特別有提到
住院醫師的契約部分
應記載跟不得記載的項目裡面
所以這個應該是 沒有什麼問題
工會呼籲政府要信守承諾,落實政見,民國108年、也就是後年,要將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醫師工作權;而衛福部則回應表示,會繼續和勞動部溝通,仍在努力中。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