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芒果乾標示不實 罰4萬元.下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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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自家進口芒果乾,老闆大口吃起來,就是要證明產品是安全、沒有過期的,因為有民眾投訴,明謙貿易公司進口的、菲律賓CEBU宿霧芒果乾,中文保存期限標明是兩年,但是原包裝的保存期限、卻只有八個月,業者疑似涉嫌竄改有效日期,不過老闆出面澄清,他們是大包裝進口、再進行分裝販售,是工作人員誤貼標籤才造成誤解。
==明謙貿易公司總經理 嚴正利==
人員的疏忽啦
他就是跟著想說
我們報關進來 為什麼是兩年
老闆你為什麼要把它改成八個月
明謙貿易拿出進口的報關單,表示這批進口的三千包芒果乾,有效期限確實是在108年4月20號、沒有過期;而另一家進口商統賀食品公司,也是中文標示和原包裝保存期限不同,業者解釋、是分裝時誤用舊包材;不過衛生局強調,將依食安法,對兩家業者各開罰4萬元。
==北市衛生局技正 周建銘==
這兩款產品並沒有過期
但是它整個標示的不實的部分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28條部分
衛生局已經針對這兩件產品部分
我們分別開罰4萬元
此外,新北市衛生局也查獲,發路達貿易公司進口的"忘情牌緬甸芒果乾薄片",也有標示不實情形,將依法開罰;衛生局表示,所有不合格產品,必須在這個月27號前下架改正,才能重新販售。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