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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檢井天博棄保潛逃 院檢互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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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被判刑,卻棄保潛逃,究竟誰該負責?檢方和法院互踢皮球,而現有的防逃機制,法界普遍認為,是高成本又沒什麼效果,但司法單位提出防大咖落跑的刑法修正案,至今還躺在立法院,就是因為一連串問題沒解決,才會讓人犯逃亡事件,一再發生。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被判刑定讞後,人卻不見蹤影,他為什麼有機會潛逃?檢方認為,法院不聽信檢察官提出井天博有高度逃亡之虞,同意讓他具保500萬,是關鍵原因,但法院和司法院則反駁,強調法官都是依法裁定。 ==司法院刑事廳長 蔡彩貞== 到底被告會不會逃亡 那是要斟酌全部的 案件卷宗的資料去做判斷的 我們很難能夠這樣 一點點的事實資料去做判斷 人犯逃跑了,檢方和法院都說自己沒錯,法務部長羅瑩雪則認為,現有防逃機制,檢警只能遠觀監控,無權限制被告行動自由,付出高成本,卻無法防範有心人逃亡,根本的解決方式,還是要靠法院、靠修法。 ==法務部長 羅瑩雪== 應該是在刑事訴訟法上面修法 它分兩個部份 一個是判決確定前 應該由院方做重罪羈押 但是我們很遺憾是 院方一直在說人權人權 但是人權當然重要 但是也要兼顧一個司法正義 雖然,司法院曾提出刑法修正案,對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2年以上徒刑定讞的被告,檢察官能立刻拘提,不過,法案躺在立法院已經4年,都沒動靜,立法機關沒效率,司改會則建議,司法單位可考量推行電子手環來監控,當做防逃措施。 ==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 隨著科技進步 那個穿戴裝置越來越方便 你要隨時能夠監控他的行蹤 我覺得是越來越容易 那要試著把這個成本 轉嫁到被告身上 因為你如果要解除羈押的話 羈押的替代措施 很多很多措施 你就必須要答應院方 近年來,從羅福助、何智輝、吳健保,到貪檢井天博,每次有知名人犯落跑,檢院都是互推責任,期望修法改善防逃機制,立法機關又延宕,難保犯罪潛逃嫌犯,不會有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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