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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制度實施3年 民團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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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個案評鑑制度,即將邁入第3年,但民間團體批評,評鑑制度成效、是每況愈下,像是今年,法官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總共受理23起的檢舉案,不過只有3件送到監察院調查,令人質疑是否有'官官相護'問題。 法官和檢察官的評鑑制度,實行近3年,但執行成效,卻讓司改團體看不下去,因為從年初到現在,檢評會受理16起檢舉案,只有2件移送監察院調查,其餘都以「超過2年請求時效」的理由駁回,其中,像是高檢署檢察官林嚞慧在2009年偵辦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嫌「安亞專案」行賄WTO官員時,疑似偵訊內容,透露給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結果卻因為事隔多年,評鑑案遭到駁回。 ==司改會常務董事 林永頌== 這個案件的重要內容 竟然透過媒體 曝露出去 這個一方面違反偵查不公開 一方面影響到國家利益 這麼重要的事情 結果怎麼樣 說時間過了 在法官評鑑委員會部份,受理7件評鑑案,卻只有1件成案,像是高院法官曾淑華,被質疑對通緝到案被告,開出不羈押當作條件,來交換被告撤回上訴,減輕自己的案件量,但最後法評會卻認定,沒有懲戒的必要。 ==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 如果法評會繼續用這種標準 是表示他們對法官的 要求跟期待太低了 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那之所以會這樣 事實上就是我們 社會媒體常在講 因為官官相護 ==司法院行政廳法官 林家賢== (評鑑委員會)他們行使職權 都是有他們的獨立性存在 所以原則上 他們的決議 連司法院也是不能干涉在內 所以都是尊重他們的決議 由於評鑑委員會是獨立性質,連司法院都無法干涉決定,司改會因此呼籲,司法院應該儘速修法,改善外部監督性不足的問題,才能強化評鑑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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