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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個案評鑑制度,即將邁入第3年,但民間團體批評,評鑑制度成效、是每況愈下,像是今年,法官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總共受理23起的檢舉案,不過只有3件送到監察院調查,令人質疑是否有'官官相護'問題。
法官和檢察官的評鑑制度,實行近3年,但執行成效,卻讓司改團體看不下去,因為從年初到現在,檢評會受理16起檢舉案,只有2件移送監察院調查,其餘都以「超過2年請求時效」的理由駁回,其中,像是高檢署檢察官林嚞慧在2009年偵辦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嫌「安亞專案」行賄WTO官員時,疑似偵訊內容,透露給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結果卻因為事隔多年,評鑑案遭到駁回。
==司改會常務董事 林永頌==
這個案件的重要內容
竟然透過媒體 曝露出去
這個一方面違反偵查不公開
一方面影響到國家利益
這麼重要的事情
結果怎麼樣 說時間過了
在法官評鑑委員會部份,受理7件評鑑案,卻只有1件成案,像是高院法官曾淑華,被質疑對通緝到案被告,開出不羈押當作條件,來交換被告撤回上訴,減輕自己的案件量,但最後法評會卻認定,沒有懲戒的必要。
==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
如果法評會繼續用這種標準
是表示他們對法官的
要求跟期待太低了
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那之所以會這樣
事實上就是我們
社會媒體常在講
因為官官相護
==司法院行政廳法官 林家賢==
(評鑑委員會)他們行使職權
都是有他們的獨立性存在
所以原則上 他們的決議
連司法院也是不能干涉在內
所以都是尊重他們的決議
由於評鑑委員會是獨立性質,連司法院都無法干涉決定,司改會因此呼籲,司法院應該儘速修法,改善外部監督性不足的問題,才能強化評鑑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