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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 曾御慈,上周二深夜遭酒駕的詹姓男子闖紅燈高速衝撞而重傷,呈現腦死狀態,被送到亞東醫院急救,就算轉回台大醫院連日的搶救,還是不見好轉,家屬在周日下午放棄插管急救,決定完成曾醫師的心願,把身上可以使用的器官、組織全部捐出。
台大醫院副院長 張上淳說:「把她身上可以使用的器官組織,全部都捐獻出來,包括心、肺、肝、腎、眼角膜、骨骼、皮膚等等,通通都捐獻出來了,到今天清晨為止,總共有六位接受了,這樣的一個器官移植。」
張上淳曾經有兩年時間指導過曾御慈,他說昨天整個過程令人難過,很多同事都到加護病房看曾御慈,陪她走到最後。
張上淳說:「大家都非常難過,包括很多同事,都到加護病房來看她,確實是非常非常難過,也非常非常不捨。」
曾御慈在生前,最希望自己能幫助更多的病人,如今在她生命的最後,還是選擇救人,遺愛人間。 而把曾醫師撞成重傷腦死,酒測值達0.56毫克的詹姓男子,下午則是公開道歉。
酒駕詹姓男子說:「我真的很抱歉,我真的罪該萬死,真的。」
由於曾御慈確定死亡,詹姓男子的刑責變成「酒駕致人於死罪」,雖然立法院在5月31日通過提高酒駕致死刑責,最重可判到10年,但目前新法尚未公告、新北地檢署說,詹姓男子只能適用舊法,最重七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