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客人貼紙集點換筆 超商店員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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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24小時便利店、東西買/點數黏貼++/送各樣/兌換、大家喜歡;新北市/全家便利商店/工作女、客人/貼紙/懶臭/放著不管/走掉、女/見棒/私下蒐集/海綿寶寶筆/兌換二,店長見上訴。檢察官/偵查完認為、貼紙/價值/有,借來工作/私藏拿來++我的,違法、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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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各家超商經常舉辦「貼紙集點換贈品」的活動、相當受到消費者歡迎;而在新北市有一個超商女店員、私下收集顧客沒有拿走的貼紙、還換了兩支海綿寶寶的筆,結果被店長控告。而檢察官調查後也認為、貼紙是有「一定價值的物品」,因此以業務侵佔罪名、起訴這一名女店員。
-2超商業者在今年4月份
推出集點送贈品活動
-2只要集滿30點
就送海綿寶寶趣味筆一支
-2不過新莊一名超商女店員
卻因為這些集點貼紙而挨告
-2原來女店員在活動開跑2天
馬上就集到60點
-2換到2支海綿綿寶寶的筆
讓超商店長起疑
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
-2女店員是把顧客沒有取走的貼紙
自己拿來集點
-2才能輕鬆就換到贈品
超商店長氣的對女店員提告
-2法界人士認為
若超商有規定點數要回收
女店員確實可能觸法
== 聲音來源 律師 鄭仁哲==
-2我想超商是主張
就算顧客不要這個東西
也應該是屬於公司的
-2就是廠商所有的 雖然他沒有去拿
那就是說她沒有交還給公司
然後佔為己有
-2所以他(超商)認為這可能
就有業務侵佔的問題
店員與店長兩次和解不成
-2檢方認定
貼紙是有"一定價值的物品"
-2因此依業務侵佔罪
向法院請求量處6個月徒刑
並附加一定價值給予緩刑
各大超商都常以集店換贈品吸客
-2超商店員未來可得注意
別任意把貼紙佔為己有
否則一不小心可能會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