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憲法法院裁定 歐洲穩定機制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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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憲法法庭12號通過歐洲穩定機制ESM的合法性,但是如果德國對ESM出資超過1900億歐元上限,必須另外獲得德國國會同意
歐洲穩定機制ESM的合法性,過了德國這一關,憲法法庭12號駁回反對陣營的提案,同意總統高克簽署ESM與歐洲財政協定。不過也有但書,那就是德國對ESM的出資金額若超過1,900億歐元,須另外獲得德國國會的同意。
德國總理 梅克爾
今天 德國再一次
向歐洲送出強烈訊息
德國身為歐洲最大
最可靠的成員國
有決心負起責任
ESM是歐元區的常設紓困基金,規模七千億歐元,德國負責其中27%,也就是1900億的資金,其他由歐元區17個成員國案比例提供。由於ESM必須經歐元區17國的國會認可才能真正上路,原訂今年7月開始運作的紓困基金,因為等待最主要出資國,德國憲法法院的裁定而拖延至今。現在最大變數解除,ESM最快在10月,可以和臨時的歐洲金融穩定機制EFSF雙軌運行,並且在明年年中完全取代EFSF。12號歐洲股市與債市鬆了一口氣,紛紛走揚。
同一天,歐盟執委會主席巴赫索,向歐洲議會提交籌組銀行聯盟的新計畫,打算賦予歐洲央行ECB監督歐元區成員國銀行的權力,促進歐元區與歐盟深化經濟整合,目標是2014年1月1日上路。這項改革方案必須獲得歐盟會員國批准,成立的步驟有三,包括釋出部份監督銀行的主權給歐洲央行,成立一筆基金,用來關閉經營困難的銀行,再設置保護歐元區內公民存款的計畫。不過這項提案涉及歐元區內六千家銀行,德國擔心歐洲央行權力過度擴張。此外監管範圍牽涉英國和其他9個非歐元區成員國,英國也擔心新法規會衝擊倫敦的歐洲金融中心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