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廢家電回收 業者遭罰1.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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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回收廢棄家電,環保署訂出回收清除處理制度,要求合法的回收業者,協助民眾處理廢棄家電,但公平會最近卻調查發現,有12家電子電器回收業者,及13家資訊物品回收業者,以共同回收處理協議的方式,分別成立配撥中心,公平會認為明顯涉及回收市場的壟斷,決定開罰1億四千萬元。
為了讓廢棄家電能妥善處理,環保署訂出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清除處理制度,要求合法的回收體系,協助民眾處理廢棄家電。但公平會卻調查發現,有12家電子電器回收業者,及13家資訊物品回收業者,分別以共同回收處理協議的方式,成立配撥中心,已經涉及回收市場的壟斷。
公平會表示,這幾家業者私下委託律師,簽署協議書,訂立共同回收協議管理辦法,並訂定罰則,定期集會,針對統一收購價格及數量,來向環保署申請補貼,甚至透過定期盤點及報表,相互監督,公平會表示這樣的聯合行為,已經排擠到其他大部分回收業者的資源分配,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對於12家廢電子電器回收業者,及13家廢資訊事業回收業者,不當的聯合行為,公平會依各家業者聯合行為的時間長短、獲利分配、配撥比例、營業規模及配合調查程度等,開罰1億四千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