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民主立憲 顛簸跌宕寫新章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時光回到1946年12月25日下午三點。南京國民大會堂裡,制憲國大主席團的主席吳稚暉,親手把中華民國憲法交給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
中央政府遷來台灣,用憲法和國代建構中華民國法統。1954年大法官完成釋字第三十一號解釋。第一屆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國大代表繼績行使職權。從此,萬年國會有了合法性。同時宣告臨時條繼續適用。
蔣中正自詡為了領導反共大業,他可以不計歷史毀譽,於是1960年更進一步毀憲。國民大會為他修改臨時條款,總統任期不受憲法兩任限制,從1960年到1972年,蔣中正繼續連任總統。蔣中正被神化為萬民擁戴的民族救星,反攻復國的希望,強人領袖以黨領政,以黨領軍撐起威權統治的大傘,在大傘之下只容許有一個中國反攻大陸的意識形態,人民的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活動,必須服從這個意識型態,連思想都被監控,民主憲政依舊遙不可及,但是民主的伏流仍在,等待有一天堂堂溪水出前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