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訂房退費標準亂 旅客無保障(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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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不少觀眾朋友想要趁著連續假期全家人出門旅遊;而為了怕臨時找不到地方住,大部分民眾都會事先透過網路或電話預訂飯店或民宿,但是每家業者要求收取的訂金不太一樣,有的甚至會在消費者退訂時全額沒收。不過消保會今天公布了訂房退費的新標準,規定業者訂金只能收房價的三成,而且民眾在兩個星期前退房訂金必需要全部退還。這一套新規定最快年底就會上路。
開心出遊、但透過網路和電話預訂旅館或民宿時,多少都曾碰到業者要求收取高額訂金或房價!但一旦取消訂房時,訂金和房價可能會被全數沒收,其中不乏知名的五星級飯店.
也就是因為退費標準由業者自行訂定,民眾只能被迫接受,為了維護消費權益,消保會現在訂出訂房退費新規定,不論是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等,收訂金只能收取房價的三成,
如果一晚房價5000塊,就只能收1500元訂金,但消費者要取消也要注意,14天前取消全數退還,10到13天前則收30%訂金,7到9天收50%,4到6天60%,2到3天70%,1天前80%,至於當天取消的話,訂金則不退還。
至於這套訂房契約範本,預計最快年底就可以上路,業者都必須比照新規定辦理退費.
記者陳曉卿沈志明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