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投資案 監院糾正政院四部會(影音)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監察院一口氣對行政院、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經濟部及財政部提出糾正,都因為高鐵投資案沒有做好監督,一再挹注高鐵鉅額資金,侵害社會及投資人權益,其中,前交通部長林陵三還被提出彈劾。
監委以「曲承上意、姿意違法」做為彈劾林陵三的理由,認為當時兼任航發會董事長的林陵三違反協助航空事業發展的目的,還違法變更航發會的捐助章程投資高鐵45億,希望藉由彈劾林陵三給公務員一個警示。
監委表示,當時任中技社董事長黃輝珍因為不同意投資高鐵公司特別股而辭職,期勉公務員應該有不曲承上意的風骨。另外,以公股身份出任中鋼董事長的林文淵,任內也同時兼任高鐵董事,三次主導投資高鐵公司特別股造成公股損失,有虧公股代表的職守,也被監察院函請司法機關偵辦。整個高鐵投資彈劾對象還有沒有可能追究更高層級,監察院說,證據到哪就辦到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