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失業 短期就業半年延長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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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了救失業,再度釋出利多政策,決定把原本為期6個月的短期就業機會,延長為一年!另外、在野黨立委更要求、把失業給付也延長為發放九個月、甚至1年,不過在這個部分、勞委會表示、還要再詳細研究。
失業率居高不下,各地求職站來找工作的民眾也愈來愈多,行政院搶救失業大作戰,副院長邱正雄親自指示,政府釋出為期6個月的短期就業機會,確定延長為1年
勞委會表示,去年釋出7萬多個短期就業機會已經100%履行,而98年度要釋出的3萬8千多個就業機會,行政院也指示要快馬加鞭,儘量提前在上半年度執行完畢,先讓民眾有工作再說!至於在野黨一再要求失業給付要從6個月延長為1年,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提出92年的各項失業數據與目前情況相比,認為啟動機制還要再詳細研擬規劃。
王如玄說,目前最重要的第一步,是在本週儘快完成立法院上會期,通過授權行政機關得自行決定將失業給付延長為9個月或1年的條文,文字要再更精確!而在最需要照顧的中高齡及身心障礙者,已經確定延長失業給付為9個月,就等立法院三讀通過實施!
記者 台北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