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割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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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割頷頸案 一審判行兇少年9年、少女8年
|進前佇新北發生國中生佇校園內予學生刣死的案件。全案今仔日宣判,新北地方法院依照殺人罪,判刣死人、姓郭的少年囡仔關9年,涉嫌使弄、姓林的少女關八年。死者的老爸今仔日無來法庭聽判決,針對一審判決,伊表示無度接受,強調一定會閣上訴。(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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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割頸案行凶者判9年及8年 被害者父親:無法接受
|社會震驚社會的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全案今(30)日宣判,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行兇的郭姓少年9年徒刑,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則判處8年,全案可上訴。被害人父親今日為照顧家人,並未到庭聆聽判決,但對於一審結果表示無法接受,痛批司法向加害者傾斜,強調一定會上訴。而法院召開延押庭,評議認為前次羈押期限到10月中旬,是否延押將待10月3日、週四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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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家屬 獲180萬犯罪被害補償金
|社會去年底新北市某國中1名國三男學生在校內與同學發生爭吵後,遭到對方持彈簧刀攻擊,造成大量失血最終不治,震驚社會。楊姓被害學生父親家屬日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北地檢署決議補償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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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看板洩割頸案少年個資 違《少事法》開罰主責在地方
|社會新北日前發生國中生割頸案,網紅小商人在美國刊登涉案少年少女頭像廣告後,新北五股也出現民眾自費架設的首面看板,更寫下7個大字「人神共憤法不容」,雖然衛福部表示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但最終認定及開罰須由地方政府負責,而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目前並無受理其他非協助家屬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