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隱匿通報校園性平案件 南聰學校2前主任遭監院彈劾
監察院昨(16)日宣布,通過對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前台南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前學務主任郭勇佐彈劾案,並將兩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兩人均涉及於2023年期間,在知悉學校發生校園性別案件後,不僅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被教育部認定有重大違失,應處至少記大過以上懲處。
根據監察院16日公告的彈劾案文,郭勇佐、黃法川兩人是在2023年7月22日獲悉校內發生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性別事件,但該校卻直至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向南聰轉知性平事件通報後,才在8月23日完成法定通報及社政通報。
監察院指出,案發時為教師兼輔導主任的黃法川,於接獲郭勇佐所傳簡訊知悉校園性別事件後,在明知不得私設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的情況下,卻仍建議校長召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事後還涉嫌製作內容不實之會議紀錄,且未將其知悉學生所傳訊息內容提報於會議中討論,甚至還同意部屬將學生約回校調查瞭解,過程涉及隱匿、串證及湮滅證據。
時任學務主任兼該校通報權責人員的郭勇佐,則是未依相關法規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進行通報,先前已遭處15萬元罰鍰;此外,前述召開之校園危機會議,郭員未出席卻仍與其他人保持統一說詞,也被認定有共同隱匿案情意圖。而郭員自同年8月起擔任該校校長後,在身為違失行為當事人情況下,卻未依法迴避,仍兼任該校性平會主任委員參與討論本案,導致案件產生重大瑕疵。
監察院調查認定,黃法川、郭勇佐兩人不僅未依法對學生提供保護措施,甚至更將事件歸咎於學生;對於校內有教職人員察覺師生間互動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兩人竟稱毫無所悉,造成學生持續且加劇傷害,已嚴重違反教育人員保護學生及依法行政職責。
在此之前,南聰曾在2004年至2012年期間,發生164起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並造成92名學生受害,監察院因此於2012年彈劾南聰校長、教職員與教育部官員等共16人。儘管事後教育部同意南聰改隸屬國立台南大學進行監督、輔導,不過隨即又以「尊重特教專業」讓南聰回復自主管理。
而在與前次彈劾案相隔14年後,南聰去(2025)年又再度因為屢傳性平案件,以及對學生採取軍事化管理,也未解決校園空間安全等已存在多年的問題,而遭到監察院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