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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推電競基本法 李洋:盼從現有法規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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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國民黨立委認為,電子競技兼具運動、教育、科技、文化、勞動與產業的跨域特性,5月提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今(10)日上午就舉行公聽會,下午將在立院教委會逐條審查。公聽會上有電競系教授支持立法並正名;有法律學者點出基本法是框架法,而非作用法;運動部長李洋表示,希望在現有法規架構去深化落實。

電競運動在全球蓬勃發展,加上亞運納入競賽項目,台灣在2017年底修法,將電競納入運動產業。正修科大電競科技系主任謝哲人說,台灣在國際賽成績優異,卻仍面臨資源短缺與社會質疑,導致選手流失。

正修科大電競科技系主任謝哲人認為,「現在很多打得很好的選手都跑到其他國家去了,所以我們在教育的現場裡面,已經找不到一些教育的老師過來先教學。」

解決人才流失,謝哲人認為需擴大產學合作與補助,並立法支持電競產業。

而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和葛如鈞表示,電競兼具跨域特性,且政策分散在不同法規,才會提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但全國律師聯合會資訊委員會指出,基本法是框架法,而非作用法。

全國律師聯合會資訊委員會委員陳全正指出,「在現行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還有國民體育法,跟這一個所謂的可能的基本法,產生叠床架屋的現象。」

家長團體強調,不反對電競產業發展,但草案看起來是經濟法案,希望拉到有教育主體、兒少保護、家庭平衡的安全性質法案,包括全面排除類博弈的遊戲,並仿效國外的學生運動員,設定學業底線機制。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建議,「校園電競要純淨,學生學業生活要有紅線,選手轉型專款要落實。」

運動部長李洋在公聽會前受訪表示,基本法的位階很高,還是希望從現有法規去深化落實。

運動部長李洋回應,「按照現行的狀況來講,明(2027)年的預算我們也編列3000萬在電競產業,然後希望可以去發展。」

李洋表示,電競將納入運動企業貨款白皮書,國發基金將投資運產基金,支持運動事與市場推廣等措施;而教委會召委羅廷瑋已排定,公聽會後的下午,教委會將進行草案逐條審查與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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