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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美點名未禁強迫勞動產品進口 政院:擬貿易法限制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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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以「強迫勞動」為由,計劃引用301條款課徵台灣10%關稅,還點出台灣未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對此行政院今(4)日強調,勞動部和經濟部將建立跨部會審議機制,決議後會以《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

國際單車大廠巨大集團,去(2025)年被美國指控涉及強迫勞動,遭到發布暫扣令,禁止台灣的產品輸入美國,引發關注。

如今,美國以強迫勞動為由,計劃引用301條款,課徵台灣等10多國10%的關稅,還點出台灣未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由於美國對等關稅稅率的法源失效後,改採《貿易法》以及301條款做為貿易戰的基礎,此事引發政府高度重視。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我們是已經跟美國完成協議的國家,為了維護ART(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所爭取到的最佳待遇跟相對的優勢,我們會持續跟美方來密切溝通,來全力鞏固我國的國家利益跟產業利益。」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執行秘書徐崇欽說明,「未來也會持續的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優化仲介評鑑制度、提升外籍遠洋船員勞動保障。」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羅列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包括濫用弱勢、限制行動、扣留身分文件、債務束縛,以及過度加班等的不法狀況。

事實上,台灣遠洋漁業強迫勞動案件層出不窮,曾遭美方3度列入強迫勞動清單,人權及勞動團體對於政府在提升移工勞權的部分,仍舊感到疑惑。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貿易法》如果沒有跟著這個相關的修法,特別是美國之外,歐盟他們的禁止強迫勞動商品的規章,也在明年就要上路,台灣的遠洋漁業其實很有可能會被列在資料庫裡面。」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資源開發部副主任李正新認為,「大力的推動就是說,政府對政府的直接聘僱,同時要對那種惡質、不良的仲介採取撤照處分,才能從根本斬斷剝削。」

行政院強調,為了協助業者預防強迫勞動,2月間已經發布企業防治強迫勞動的指引,勞動部和經濟部將建立跨部會審議機制,決議後會以《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提升供應鏈的勞動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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