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三班護病比」入法 最高罰200萬、累犯可停業1年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立法院今(8)日下午三讀通過以藍營版本為主的《醫療法》修正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新法規定,違反護病比的醫療機構依醫院層級,最高可開罰200萬元;若累犯達3次者,則可處最重1年停業處分。而在諮詢委員會專業委員人數比例方面,最終通過的藍營版本則未納入相關規定。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三班護病比例,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維護及勞動權益保障訂定;首次規範以2024年3月施行的護病比標準為準,並採每3年檢討一次,必要時應再調整護病比。
此次三讀的藍白共同再修正動議條文中亦新增相關罰則,醫療機構若違反護病比標準,除山地、離島醫療機構外,其餘均依醫院層級處不同金額罰鍰,地區醫院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醫學中心可罰100萬至200萬元。
條文中也明定,違者得按次連續處罰,若累計達3次屆期未改善者,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在設置調整護病比的諮詢委員會委員人數比例方面,最終通過的國民黨團版本並未納入相關規定。
民眾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版本主張,該委員會應設9至11名委員,其中護理相關專業團體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全體人數二分之一;民進黨團修正動議則主張,醫療及護理專業團體委員應各占全體三分之ㄧ,且任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全體的三分之ㄧ,但綠白版本均未過關。
「護病比」是指醫院護理人員和照顧病患人數的比例,由於醫護人員中80%以上均需輪值三班,衛福部2024年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即訂定各層級醫院的三班護病比標準,例如醫學中心護病比為白班1:6、小夜1:9與大夜1:11等。
這項標準雖於2024年3月1日實施,但由於當時未納入法規、也沒有相關罰則,僅採獎金鼓勵方式,仍使部分醫護承受過大壓力。衛福部曾對此表示,預計在2026年正式完成修法。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