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鋰電池退役潮將至 估3萬公噸湧入回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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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電動車時代來臨,環境部預估,台灣電動車退役潮將在2030年到2035年爆發,屆時大約有超過3萬公噸的退役車用鋰電池,同時湧入回收體系。台灣是否能妥善處理,形成具有規模的循環經濟產業鏈?還是可能造成新的環境風險?
2019年電動車開始大量進入台灣市場,環境部在2025年7月將電動車廢鋰電池,也就是重量1公斤以上的二次鋰電池納入「公告應回收的範圍」。而台灣二次鋰電池回收量,從2021年630公噸,逐年攀升,2025年已經達到2000公噸。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執行秘書翁文穎說明,「所以這些電動車量大概到了2030年到2035年之間會開始有一個汰換潮,所以廢鋰電池會有一個大概5倍到15倍之間的成長。」
一般來說,電動車鋰電池的壽命約8到15年,從現在到2035年,至少超過12萬輛電動車陸續進入電池汰換年限,台灣的處理量能到底撐不撐得住?這裡是台灣構建鋰電池循環經濟的上游廠,針對電動車廢鋰電池進行回收與物理拆解。
電動車電池資源回收處理廠副廠長陳佑學指出,「那像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電池,主要是我們從電動車上面拆解下來的電池芯。」
經過破碎製程之後,再進行物料篩選,分選出外殼金屬,以及鋰電池最關鍵的黑粉。這些黑粉會送到中段製程廠商,萃取與純化出鋰、鎳、鈷等稀有金屬元素,最後再送往下游後段製程,精煉出車用級電池的正極原材料,重新回到電動車電池供應鏈。然而,這樣循環經濟的理想,還達不到產業規模。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執行秘書翁文穎表示,「因為國內電池產業的關係,我們沒有製造電池正極材料的廠商,我們有組裝電芯,就是買這些原料進來組裝的廠商。所以這些原料,黑粉這些原料裡面金屬,還是得到國外去做精煉以後,然後做成正極材料再供應回來。」
環境部除了要修正《廢清法》,也提出《資源循環推動法》,希望能提高再生材料在產品中的使用比例,帶動經濟規模。當運輸轉型向前推進,我們要追的不只是速度,而是能不能把這座城市礦山留在台灣。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