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人涉馬國詐欺恐受鞭刑? 刑事局:案情查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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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警方日前破獲詐欺集團,抓到的11名嫌犯當中包含2名台灣人,面臨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外,也可能再受鞭刑處罰。我刑事局回應,台灣籍嫌犯的身份和案情,還在查證當中。
刑警左右戒護,將人押解回台,曾有19名台灣人跨海到馬來西亞設立機房詐騙,靠著台馬合作全被遣返回國。
國人海外犯罪時有所聞,日前大馬警方又搗破詐欺據點,抓到有台人涉案。綜合當地媒體報導,涉案的不法集團在臉書開假帳號,裝成客服人員詐騙。大馬警方17日展開查緝,抓到的11名嫌犯其中包含2名台人,檳城總警長更援引法條強調,犯罪者面臨最高10年的有期刑期外,也恐再受鞭刑處罰。
馬來西亞執業律師薛傑豪指出,「通常會關係到這個鞭刑的,比如講有這個強姦罪刑、販毒、綁架、貪污都會被鞭,鞭刑比例還算是高的,因為像我說的,有些他們政府會想要達到這個阻嚇的作用。」
按照馬來西亞法律,當地執業律師點出,涉及謀殺、貪污、詐欺、性犯罪與擄人勒贖等罪名,犯行屬於重大犯罪,50歲以下的健康男性嫌犯就可能額外被判鞭刑。
而全案有國人涉入其中,我刑事局回應台嫌身份和案情都還在查證中。
國民黨立委呼籲,「鞭刑公投,嚇阻犯罪。」
鞭刑議題不時在台掀起討論,不僅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人提案引進鞭刑制度,作為附加刑,嚴懲部分重大犯罪行為。
日前也有立委有意推動鞭刑公投,但台權會則提出不同看法。
台權會法務王曦認為,「我們就先不要討論人權,我們甚至先看它的效果,大家可能想說一打就會怕,其實一定是不是這樣。就是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你真的是已經到了,就是你可能是犯罪者的時候,其實你會因為有鞭刑就不犯罪嗎?其實不見得。」
面對國內犯罪該不該以重刑防範,修法納入鞭刑懲罰,社會有正反聲音。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