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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剴剴社工未行保證人義務 社工界憂責任擴張加劇出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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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社工陳尚潔遭到法院合議庭認定,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應負的作為義務,被判有罪。儘管判決說明,是依個案具體事實,判斷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並非只因為她的社工身分,卻還是引發第一線社工憂心,將來社工間可能出現防禦性分工,甚至讓出走潮更加嚴重。衛福部則表示,會持續檢視相關制度,並且允諾強化訓練及人力配置。

例行的行政庶務、實地到場家訪,都在社工的工作範疇。如今,剴剴案的社工陳尚潔被訴的過失致死罪,在一審成立,儘管判決說明是依個案具體事實,判斷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並非只因為她的社工身分,更補充強調,應負保證人地位的人,是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的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的「社工群體」,依舊引發社工界人心惶惶。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指出,「雖然說是個案,但是都很有可能還是會複製在我們的身上,我就跟一個租屋的社工在那邊討論就說,如果哪一天租屋的長輩,在你租的房子裡面死掉了,是因為你幫他租屋的,那這個是不是也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情況?」

陳尚潔須負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的理由之一,也有她曾與樹鶯社福中心達成「分工共識」,自願承擔保護義務,就讓第一線社工擔心,未來恐讓社工彼此分工卸責或有防禦性,更怕加劇出走潮,直說法院認為的社工日常實務,與社工現場狀況有很大差距。

非本案律師施宥宏表示,「對於危險發生是有防止義務的,那你卻是放任這個危險發生,或者是消極的不作為,那你的結果就等同於積極作為,而造成這個結果發生的犯罪人一樣。」

兒少守護行動團體總召張瓦力質疑,「我們正常用一般的經驗法則、常識去判斷,就覺得怎麼孩子前後落差那麼大,你怎麼可能會認為說,1歲多的孩子磨牙,會磨掉一個晚上掉3顆?」

看在兒少守護團體眼裡,則是認為只要是一般盡責社工,做好基本該做的事,就不會讓悲劇發生,根本無須討論「保證人地位」。不過,全案引起社工界高度關注,關注的一大重點,都點出制度的系統性失靈,直指專業責任不該被無限擴張。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回應,「加強我們在這個領域,我們的社工同仁對於兒虐的辨識的知識,我覺得這個一定要。第二個當然是我們其實很多的家庭,或者是業務上其實是有分工,我想當然可能在分工的部分,也需要再做細緻的討論。」

事實上,社工當前的實務困境,有案量過載、高流動率,第一線的社工承受不少挑戰與壓力,衛福部允諾強化訓練及人力配置。畢竟社會安全網這回用刑事制裁的強制力建構,是否就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制度如何修正,都須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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