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公開16部柯文哲開庭影音 創法院影像公播新制上路首例
台北地院審判長江俊彥26日宣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民眾黨創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訴的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一審重判17年,聽到判決結果,他卻面無表情,同案關鍵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在審判長宣讀主文當下,也沒情緒反應。判決後相隔5天,從言詞辯論到宣判日,檢辯庭上的一言一行,全都對外公開。
北檢檢察官林俊廷去(2025)年12月15日曾表示,「清清白白不能只是廉價的口號,要跟卷內的證據吻合,我們檢察官對於在庭的任何一位被告,都沒有個人的好惡。」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12月24日說,「你實在是不平庸,但是真的很邪惡,其實今天誰在破壞回歸專業、依法行政,就是你們檢察官,它本來有一個系統在運作。」
無論是檢方論告,或是被告答辯,檢辯如何交鋒,開庭過程全紀錄,就連庭上的小插曲,也都真實錄影上網,台北地院在31日,一口氣上傳16部法庭影像。
北檢檢察官廖彥鈞去年12月15日曾表示,「他說我們調行事曆是政治偵防,明明就是柯文哲請我們去調行事曆確認的,沒關係,先讓我講完。」
台北地院審判長江俊彥則回應,「我不去做制止,但是大家,辯論就是各說各話。」
一審的事實審,創下司法史上首例,公開播送法庭影音,就是因為去年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只要案件涉及重大公益或屬於社會矚目,地院或高院可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裁准用「適當方式」公開播送,但公播範圍只限辯論庭與宣判當天。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指出,「事實的真相不是照檢方講的,也不是像法官講的那樣,但是我們唯一的機會,就是讓法庭上的辯論,可以讓社會知道,既然公開透明,就讓社會來評論。」
其實民眾黨原本要求,能在判決當天採取「即時直播」,但被法院認定,要是即時播放審理過程,可能有暴露隱私、個資或敏感資訊的疑慮,因此最後裁定事後播出。
民間司法會執行長李明洳說,「判決後才播送這件事情,去減緩它一些當下被播出來,沒辦法去顧及隱私,這個部份我們是肯定的,還是希望是朝這個看案情如何,而不是說就把這個,可能審判過程中的一些東西迷因化了。」
究竟法庭公播後,能否為司法改革帶來正向效果,值得觀察,但全案上訴後,是否可以比照辦理、公開播送,還是得獲二審法院裁定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