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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今年首例釋憲判決 3大法官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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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2025)年底,由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判憲法訴訟法違憲後,再做出今(2026)年的首起釋憲判決。聲請案件是3年多前,有律師替被告提起準抗告,有律師替被告提起準抗告,遭屏東法院駁回。憲法法庭認定,不讓辯護人為被告提起準抗告,是牴觸憲法,因此,廢棄裁發回地院更裁。而這次判決,主張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的大法官蔡宗珍、楊惠與朱富美,仍舊缺席。

總統賴清德表示,「我要感謝憲法法庭,秉持專業與道德勇氣,讓憲法法庭恢復運作。」

總統的元旦談話,才剛感謝憲法法庭,恢復正常運作,說得是去年底,5名大法官宣判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時隔兩週後,憲法法庭再做出今年的首起釋憲判決,不過,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與朱富美仍舊沒有參與,當初在《憲訴法》判決,三人就曾表態,憲法法庭的人數門檻未依法合法組成,自始不具審判權,如今再度拒絕評議。

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說,「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可能導致該案件無法評議及評決的困境,與大法官依法迴避並無不同,將持續拒絕參與,本件評議的3位大法官,由現有總額中扣除。」

這起釋憲聲請,是在3年多前,一名槍砲犯經起訴移審,被繼續羈押,他的委任律師聲請撤銷羈押處分,卻被法院認定,只有被告本身才能聲請準抗告,單獨由辯護人提起,依法不符、因此駁回,也讓律師質疑,《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侵害《憲法》保障的訴訟權、人身自由,決定聲請釋憲。

聲請人委任律師李永裕說,「針對這個個案已經沒有實益,但是就長期保證就是辯護人,可以是準抗告權人。」

儘管憲法法庭,做出合憲判決,但點出屏東地院錯誤理解法律,將裁定廢棄發回,只是,現在憲法法庭的人數組成,究竟合法與否?連內部意見都有分歧,做的判決是否有效力?也持續受到關注。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分析,「這個時候就要面臨說,那這個(原審)法官要不要遵守?一般法院會遵守是因為,你叫大法官,我是小法官,憲法法庭的判決,如果是針對立法院要你限期修法的話,老實講如果不理會的話,憲法法庭也沒輒。」

法學教授坦言,目前的憲政秩序混亂,立法與司法拉扯,要是將來憲法法庭的判決,要求立法院等機關修法,立院也未必理會,僵局依舊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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