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4縣市河川傾倒大量廢棄物 檢方破獲非法棄置集團
重機具在濁水溪河床開挖,結果發現大量的營建混合廢棄物與廢塑膠混合物。檢警環專案小組破獲大型非法棄置集團,在去(2025)年9月2日夜間埋伏當場逮捕蔡姓嫌犯等3人,正在濁水溪畔傾倒,企圖藉著河川沖刷掩蓋犯罪痕跡,接著發動4波搜索,總共查緝22人到案。
台中市刑大偵八隊隊長陳等揚指出,「該集團勾結土尾集團及多支車隊,將大量廢棄物傾倒至濁水溪、烏溪及多處河床沿岸,藉由自然沖刷掩蓋犯罪痕跡,嚴重破壞國土保育。」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表示,「共查緝22人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並查扣車輛、機具及通訊設備等犯罪工具。」
整個案件起源於去年2月嘉義縣水上鄉赤蘭溪河川地,遭棄置營建混合廢棄物與廢塑膠混合物,同年5月溯源發現廢棄物來自台中市西屯區郭姓父子非法經營的廢棄物轉運站,並鎖定載運的非法車隊,竟前往彰化、南投、雲林、嘉義4縣市,5條溪流河床傾倒。
單就目前已開挖的赤蘭溪與濁水溪河床,傾倒面積約5166平方公尺,體積則超過1萬6204立方公尺,初估復原經費至少要7291萬元。
台中市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股長姚宗育說明,「委託非法清運業者隨意傾倒,將可能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科新台幣1500萬以下罰金。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應負連帶清理及環境復原的責任。」
第四河川分署副分署長賴朝鵬表示,「非法棄置廢棄物,不僅破壞河川生態,更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本分署將全力配合司法檢察及環保機關偵辦,並加強河川巡查及監控。」
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提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集團成員後續恐面臨1至5年有期徒刑,並得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第四河川分署表示,已在河川沿線設置多處監視器,並加強巡查,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