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載具改為可依法展示 反菸團體批政策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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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針對加熱菸載具的展示規定,從1個月前的加熱菸載具不得實體或圖文展示,到近期發布行政函釋,允許以圖文方式陳列,被反菸團體痛批是政策大轉彎。對此,衛福部長石崇強調,允許通路商以圖文方式陳列,是要讓民眾看清楚政府許可上市的加熱菸載具,以免魚目混珠;未來也研擬修正《菸害防制法》,要求標示警示圖文。
美商的加熱菸日前在超商販售,因為菸品外包裝沒有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被要求下架,引發關注。
而國健署長沈靜芬先前曾受訪表示,加熱菸的載具不得以實體、圖文展示,可是國健署上週卻發布行政函釋,以保障消費者知悉菸品的品牌、價格為由,同意可依法必要展示,被反菸團體批評是政策大轉彎。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強調電子煙跟加熱菸這些新型菸品,是菸草公司讓下一代年輕人繼續抽菸的最主要的武器,我們很遺憾的國民健康署配合修訂,讓他們可以上架展示。」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認為,「大剌剌地秀出來,哇,那個載具很漂亮、很美觀,那你小朋友一進去超商一看到的時候,他馬上『唉,這什麼東西呀?』是不會把他當菸品,他把它當成好玩的玩具,他想辦法要去把他買到,那它是不是刻意的宣傳?」
家長團體也擔心孩子會被載具的時尚外型吸引,進而吸菸上癮。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允許通路商以圖文方式陳列,是為了讓民眾看清楚,哪些是政府許可上市的加熱菸載具,避免魚目混珠。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審查完之後,如果你又不讓他明白的展示的話,那就會有魚目混珠,我們核准的就是這4款而已,一定要讓民眾清楚,政府所許可的組合元件只有這4款。」
石崇良強調,菸品的吸食器具應該比照菸品管理,除了輔導業者外,未來也研擬修正《菸害防制法》,比照一般菸品要求標示警示圖文。
許勝婕/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