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標示新制明年7月實施 取得驗證標章才可標鮮乳

坊間許多國產鮮乳、進口鮮乳,不少消費者搞不清楚,也讓鮮乳爭議不斷出現。為了讓消費者更加瞭解乳製產品資訊、避免混淆,食藥署修法公告,未來鮮乳得要取得政府核發或驗證的相關標章才能標為鮮乳,其餘產品則得標示為牛乳或羊乳,像是坊間大家常喝的鮮奶茶,未來也得改名,否則將面臨裁罰,明(2026)年7月1日開始生效。

貨架上琳琅滿目的鮮乳,民眾挑選喜愛的品牌,也有人選保久乳。但是明年7月起,沒取得鮮乳標章或驗證標章的商品都不可標示為「鮮乳」。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劉芳銘表示,「參酌國際規範修正鮮乳用詞,取得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鮮乳標章或驗證標章等,始得標示為鮮乳。」

這是中央因應鮮奶標示爭議做出的修正,食藥署3日正式公告修法。

台灣農酪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龔建嘉表示,「農酪產業協會的立場來說,對產業是正向的方向,我們一直以來都比較希望台灣的乳品標示可以更透明,而且是可以透過明確的分類形式,來讓不同的業者來引導,而做一個正確的消費者溝通。」

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理事長李恂潭則表示,「進口乳的話,它的保存期限就是說超過了30天、60天、90天,它的名稱也不可以標示鮮乳。我們最主要是要把它區隔清楚,讓消費者認清。」

新法規定,國外進口鮮乳得改為食用動物乳,也要標示是牛乳或羊乳,鮮乳則得在取得政府核發或驗證的相關標章才能標示;液態乳產品字體大小以及成分調整也有規範,如果調整乳脂肪、乳糖得在外包裝明顯處標示,範圍也擴大到嬰兒配方食品等等。

像是目前坊間常見的鮮奶茶,就得改名。

台南市飲料店業者李先生說:「其實要有一段讓顧客適應的空間。」

高雄市民鄭先生說道,「我覺得無所謂,好喝就好。」

高雄市民王先生則說:「如果有標章的話,我就比較相信。」

鮮乳新定義將在明年7月上路,國外進口產品想標示為鮮乳,也得遵循取得相關標章才放行,若違規,最高恐依《食安法》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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