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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姊妹虐死剴剴遭判刑 疑涉施虐2童已另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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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案件,北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定剴剴身上的傷和憂鬱病症,是遭到保母劉彩萱凌虐、毆打所導致,而妹妹劉若琳沒有阻止,反倒加以附和,因此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合議庭批評兩人是以虐取樂、行為惡性重大。對於判決結果,被害家屬律師表示感謝,也希望能給潛在想虐童的人一個嚴厲的警告。

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被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與國民法官共同評議後,13日將姊妹兩人以「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說明,「其等犯罪動機為以虐取樂,行為惡行重大,犯罪所生的危害之鉅,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

劉姓姊妹被重判,一大關鍵就是兩人的犯案動機,被認定以虐取樂,就算審理階段,劉彩萱一改無罪答辯,當庭全盤認罪,但合議庭認定,對釐清犯罪事實與節省刑事司法成本,都沒有助益,也採信外傭及醫師證詞,認定剴剴的傷勢以及患有憂鬱症都是受虐導致,而劉若琳被認定沒有阻止,反倒附和換取優越感,也被視為共同正犯。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林帥孝指出,「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被告二人處以我們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讓所有這些潛在可能想要虐待,我們這些可憐的寶貝的這些惡心的保母,給她一個很嚴厲的警告。」

這次的一審宣判與檢方的求刑相同,被害家屬律師表示感謝,也研議提民事官司求償。

致電劉彩萱的辯護律師,截稿前未能取得回應;劉若琳的辯護律師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有上訴空間;至於兒福聯盟僅以文字回應尊重判決,也再次致歉。

劉若琳委任律師陳奕廷說,「單純就這個刑度來看的話,似乎還是把姊妹兩人緊緊地綁在一起,如果真的是這個樣子來論的話,我個人會覺得對妹妹這邊是沒有那麼的公平。」

每次法院開庭總有大批民眾到場聲援,在宣判日這天也都沒缺席,湧入多人旁聽,判決宣示後,更當場鼓掌、感謝法官,只是仍有部分聲援者無法接受。

台中北上聲援者鄭小姐表示,「我覺得無期徒刑真的很仁慈、非常仁慈,18年更仁慈,我希望政府可以把死刑修進《兒少法》裡面。」

如今剴剴案一審落幕,但涉案保母姊妹又被檢方查出,涉嫌對其他2名幼童有施虐等行為,今(2025)年1月另案被起訴。兒盟的陳姓社工也被依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正由一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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