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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科技執法5個月後才收罰單 民眾質疑取締標準、複檢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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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為了強化取締汽機車噪音,從2011年起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不過新北市議員劉美芳接獲非常多民眾陳情,上午與陳情人共同開記者會,批評聲音照相執法不只是取締標準沒有科學根據,民眾被開罰後還要好幾個月才收到罰單、無法來得及複檢申訴,指出科技執法一點也不科技,根本在欺壓人民。

有民眾騎原廠未改裝機車,行經新北環河西路路段,他自認沒有超速、正常騎乘,卻遭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偵測到超過86分貝告發,被開3600元罰單,不過竟然經過5個月後才收到罰單,來不及複檢、更無法申訴,讓他非常傻眼。

遭罰民眾張先生說:「環保局沒有給我複檢機會,還叫我要改善,它上面有寫限7日改善,我問他說要怎麼改善,他說你上路你就知道,你不給我改善標準,我要怎麼改善?我覺得這根本就是黑箱作業,科技執法是要保護人民,不是要欺壓人民。」

Youtuber火花羅將民眾的遭遇拍成影片,並質疑當初設定速限50公里路段,噪音告發標準86分貝,恐怕非基於科學,只是隨便抓一個平均值;另外,開罰罰單上未標示時速與噪音量,民眾被裁罰得不明不白,且誰靠近聲音照相誰倒楣。

YouTuber火花羅指出,「台灣的摩托車普遍被教育就是要靠右騎,那你只要貼著右邊騎,靠近聲音照相的方式騎車,就更容易超標,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罰單都是來自於摩托車。」

質疑民眾呼籲,政府應學習法國採用陣列式麥克風,直接辨識噪音源。但新北市環保局回應,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都依照環境部的指引設置,公正有效,會持續取締。

新北市環保局空品科股長李知穎表示,「在噪音車影響民眾安寧的熱區,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依法告發於法有據。」

環保局指出,罰單開立需要審慎確認,需行政作業時間,若被開罰,民眾可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並強調即使是原廠車輛,若未妥善維護或超速、不當操駕,噪音仍可能超標,並指出今(2025)年3月噪音車檢舉案件,較去年下降36%,顯示管制措施逐漸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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