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市政議會拜託民眾勿酒駕 法界籲修法加重刑期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中市酒駕問題近期備受外界關注,議題持續延燒,市長盧秀燕昨(10)日曾提這是全國性問題,今日則在市政會議直播不斷拜託民眾不要酒駕。法界人士則認為,現行酒駕無人傷亡的初犯,通常前兩次都判2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建議修法加重刑期且不能易科罰金才有遏阻效果。
台中市酒駕吳姓男子8日凌晨撞死外送員陳姓男大生,台中市府遭質疑酒駕執法不力,警方宣布連續3天大執法,市長盧秀燕11日在市政會議未針對酒駕原因提出分析與提出源頭管理等措施,僅再三拜託民眾不要酒駕,否則做再多硬體措施、教育宣導都無用。
台中市長盧秀燕呼籲,「不要酒駕、不要酒駕、不要酒駕,非常重要,再多的硬體設施或是再多的教育宣導,悲劇交通事故還是會發生。」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2021年5月在台中遭酒駕累犯方姓男子撞死,他11日也針對酒駕發表看法,認為可加重刑罰、限制上路來降低酒駕情形。
法界人士認為,酒駕雖然已修法加重,2022年公布修正條文,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濃度達0.05%,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但實務上若無人傷亡的酒駕初犯,通常前兩次酒駕僅判2至6個月徒刑,且能易科罰金,導致酒駕者認為可花錢了事,難以形成嚇阻力。
律師劉旻翰分析,「如果沒有致人死傷應該是3年以下,也就是還是可能有易科罰金的機會,如果我們從法定的最低刑度去調整,比如說是6個月以上,沒有再有易科罰金的機會,可能會是比較符合我們國家人民的法感情的。」
律師建議應提高刑責下限,也就是最低需服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且不能易科罰金,讓酒駕者無法躲過刑責才能達到遏止作用。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