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宜縣原民所長去年因性騷遭判刑 至今未遭調職被害人質疑包庇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所長林志雷涉嫌性騷擾公所女課長,去(2024)年6月被縣府處申誡2次,刑事部分,被害人提告,法院依強制罪判處林志雷6個月徒刑。但事發至今,林志雷未被調離主管職,縣政府被外界批評根本是在包庇。

在縣議會接受議員的質詢,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長林志雷,涉嫌在南澳鄉公所任職期間,性騷擾女課長,去年3月案件曝光後,縣政府啟動調查,認定林志雷性騷行為屬實,但只記申誡2次,法院審理後,也依強制罪判6個月徒刑,但林志雷至今沒有被拔官。

被害人表示,「我覺得林志雷性騷成立的時候就應該要調離,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縣府就不採取這個動作,就是包庇。」

被害人目前還在南澳鄉公所任職,因為是原住民鄉鎮,在業務上,時常會有和林志雷接觸的機會,只能請同事代為處理業務,質疑縣政府至今未將林調離主管職,根本是在包庇。

對於法院只依強制罪判刑,被害人不服,也將提出上訴。

宜蘭縣議員謝燦輝表示,「所以說這縣政府在處理這塊,都是要等到什麼判決下來才要做調整,這個不對,因為他們有業務的接觸。」

面對判決結果,林志雷表示覺得冤枉、情緒也受影響,會上訴捍衛清白,至於職位的問題,尊重縣府決定,目前做好該做的事。

宜蘭縣民政處長張謙祥指出,「他當時發生地是在南澳鄉公所,所以當時林已經離開了南澳鄉公所,已經讓他們沒有再接觸的機會,所以當時就沒有調離職務。」

縣政府指出,此案發生於3年前,發生地也在南澳鄉公所,被害人申訴後,當事人已經離開公所,雙方已經沒有接觸的機會,所以只記申誡兩次。

至於林志雷的主管職是否拔除,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來處置。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