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補教師涉性侵騷擾8生 一審重判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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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1名戴姓補教教師遭控於2003年至2015年間,藉口對8名女學生性侵和騷擾,甚至有被害人出面指證,至今依舊身心受創。歷經9個月審理,彰化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所犯罪數共計19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3年4月。被害人透過律師表示判決合理,但憂心狼師再上訴。
去(2023)年7月,Y小姐出面指控當年讀國二時,遭到戴姓補教老師利用課後家教的機會加以侵犯,至今身心受創,後續也有其他受害者站出來。
今年1月,檢方將戴姓教師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法院歷經9個審理,一審合計將他重判23年4個月。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邱鼎文指出,「沒有好好善盡教導責任跟照顧學生的義務,反而是利用這機會來逞自己的私慾,並且他在犯罪後的態度是否認犯行的,對於8名被害人所犯的共19罪,各罪定了有期徒刑10個月到7年10月的刑度。」
法院表示,戴姓教師在2003年到2015年間,被害人多達8名,犯下罪數共19罪,且犯後態度不佳也否認犯行,因此予以重判。
Y小姐去年表示,曾任國中老師的戴姓教師,2017年就因性騷擾女學生遭判刑入監,出監後又私下接案授課,擔心再有人受害才出面。
被害人委任律師楊承頤表示,「戴師這個部分,其實大部分他們認為是說還是無法去原諒,他可能二審轉換訴訟策略,可能認罪、可能和解的方式,想要把刑期減低。」
被害人透過律師表示,對這樣的結果表示欣慰,但憂心戴姓教師透過上訴,達到減低刑期的目的,希望透過法律給予合理的制裁,還給受害者公道。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