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開發環評改回地方審查 環部:交回地方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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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環保署修《環評法》,將位於環境敏感等區位的旅館開發回歸由中央審查,一般認為會比較嚴格,不過環境部上個月預告又要修法改回來,旅館的相關開發全部回歸地方審查。地方認為這樣標準才會一致,但環保律師質疑這種說法是睜眼瞎說。
蓋在海景第一排的台東美麗灣度假村,當年地方政府在爭議中通過環評審查卻遭法院撤銷,環保署後來修法,讓環境敏感區位開發案的審查權回歸中央。現在環境部又要改回來,10月預告旅館與觀光旅館開發,環評全回地方審查。
環境部長彭啟明說明,「的確地方有要求一些比較中小型的旅館,他們也應該可以來審查環評,那我們當然不能否定地方的環評就沒有水準。」
目前依法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與重要棲息環境或是國家森林遊樂區,開發旅館都由中央審查。
當年推動修法的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指出,當時就是看到地方審查讓國家重要環境敏感區岌岌可危,他無法認同升格後的環境部竟然要走回頭路。
前環保署副署長/環保律師詹順貴認為,「國家級的重要環境敏感區,你中央的環境部不管,都是背棄了你環境部的職掌。統一由地方管理可以有環評的一致標準,我認為這就是完全是一個睜眼瞎說。2、30年沒有辦法過的環評殭屍案件來看就知道,這些以前在中央才會卡得住,如果一旦下放到地方都會讓它過。」
地方認為同一片風景區,在環境敏感區內與外的開發由不同單位審查,希望標準能一致,但環保團體憂心這讓地方政府球員兼裁判,無法制衡。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指出,「地方政府掌握了非常大的權力去做土地的變更使用,但是它同時又做了球員兼裁判的環評審議把關,那這個就是我們擔心的地方。」
環境部表示,旅館多屬地區性中小型開發交回地方可讓審查基準一致,部長彭啓明也表示目前持續收集各界意見;但詹順貴指出從過去經驗可見,地方政府開發至上的思維讓所有標準都沒了標準,因而逼得人民屢屢走向訴訟、討回公道。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