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逮捕聲請提審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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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被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認為逮捕程序有誤,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受訪時指出,對於台北地院的裁定會考量進行抗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移送北檢複訊,柯文哲提出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被檢察官當庭逮捕。
柯文哲認為逮捕程序有誤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召開提審庭裁定駁回,柯文哲解返台北地檢署,仍可抗告。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柯文哲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柯文哲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因此檢察官所為的逮捕應屬有據;柯文哲的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受訪時則指出,昨(30)日柯文哲移送台北地檢的時候,檢察官訊問的問題都是關於木可公司跟政治獻金的問題,但檢察官逮捕的理由是因為柯文哲涉犯京華城圖利罪嫌諭知逮捕。
鄭深元認為,檢察官是問A案但是用B案進行逮捕,對於台北地院的裁定會考量進行抗告。
台灣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對於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主席提審之聲請,確與既往前例之標準迥異,檢察官於逮捕前並未就本案京華城實體事項訊問被告,其逮捕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四項之要件不合,本應准許提審之聲請。
民眾黨指出,尊重台北地院之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主席依法救濟之權利。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