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抗告成功 鄭文燦第3改羈押庭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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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佇進前做桃園市長的時,可能有受人烏西,7/9以1200萬交保了後,檢方閣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暗(7/10)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今仔日是第三改召開羈押庭。經過四點鐘法庭訊問,最後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明仔載開始,鄭文燦停權三年。(本篇新聞標題、導言皆為台文)
提前15分鐘、三度現身桃園地院,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面色凝重、不發一語,因為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一案,高院認定原審地院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讓檢方第二度抗告成功,再開羈押庭,歷經超過4小時庭訊,最後地院更裁鄭文燦羈押禁見。
鄭文燦律師表示一定會提抗告。而司法偵辦的同時,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拿出相關公文指控,目前被羈押的、台塑集團前顧問廖俊松涉嫌行賄鄭文燦後,更直接找上總統府陳情,一路交辦給行政院、經濟部、內政部,要把農地劃入國家重大經濟建設。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 黃國昌:「總統府那邊下條子,行政院那時候的秘書長卓榮泰也下條子,這一種從地方到中央 一條龍的服務,幫特定的權貴變更地目,這件事情絕對不是鄭文燦一個人就可以獨立完成的。」
對此總統府發聲明反駁,指出各界所提建言,總統府依程序函轉給相關單位行之有年,沒有任何不法,並表示如果有任何違法事證,歡迎提出證據交由司法嚴辦。行政院也回擊,對看文說故事的誣陷劇,感到不齒與遺憾。
內政部部長 劉世芳:「華亞案從民國102年當時送到內政部都委會的時候,我查閱了所有的會議紀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說從來沒有(達成)共識過。」
法務部次長 徐錫祥:「具體的個案,任何人在這個時候發表評論都是不適當的。檢察官辦案一定是看當時的證據能不能構成犯罪,絕對不是任何政治力或什麼可以干預的。」
外界也關切,鄭文燦案曾在現任北檢檢察長王俊力、任桃檢檢察長期間,兩度簽結、歷時七年,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強調,檢察官依法辦案、不會受到政治干預,證據到哪裡就查到哪裡。
買湘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