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議「打詐四法」 黃國昌:刑度不符被害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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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就宣示要進行「五打七安」,行政院也擬定「打詐四法」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四個法一起連動才能有效遏止詐騙。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認為,目前打詐專法的刑度設計跟調整,恐怕無法符合被害者期待。
國內詐騙猖獗,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後首重打詐,行政院日前研擬「打詐新四法」,立法院司法、內政委員會5日上午分頭審議。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四法連動才能遏止詐騙。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詐欺犯罪危害條例》是內政部主管,四個法一起連動的話,才能夠對於未來台灣詐騙這麼猖狂的事情,有法制的基礎能夠有效的壓制。」
劉世芳指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條文可以填補現行防制與打擊詐欺犯罪法令不足,從上游強化金融、電信及網路各面向的防詐作為;下游嚴懲詐欺犯罪、建構保護詐欺犯罪被害人機制。
而立委也關注,境外電信詐騙該如何防堵?
刑事警察局局長周幼偉回應,「20條可以切斷高風險的國際漫遊,不會再繼續發送。」
通傳會主秘黃文哲則指出,「冒名很難完全杜絕,但是用冒名作為犯罪,我們盡量減少。」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建議,「高風險的電信事業如果數量不多,乾脆就做臨櫃查核。」
針對「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立法要點,法務部指出,包括以科技方法追蹤位置、對行動通訊設備調查等。
不過,朝野立委質疑,為何不在《刑事訴訟法》訂定專章,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訂專法的立法速度較快,可以即時因應犯罪型態的處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有不同見解。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你們推出一個科偵法,結果只有11條的規定,那11條的規定掐頭去尾,實際上真正有實質內容的只有3條,那3條全部都可以放在《刑事訴訟法》當中,我非常失望。」
為嚴懲詐欺犯,行政院推出打詐四法,但黃國昌認為,目前在政院版提出的打詐專法中,刑度上的設計跟調整,恐怕沒辦法符合人民和被害者期待。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