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父虐6歲兒致溺斃 國民法官重判1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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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豐原1名6歲男童去年間被自己的父親徐姓男子多次毆打凌虐,並使其在水箱內溺斃。案件經過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昨(1)日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判處徐姓男子16年徒刑。而彰化1名無照保母2021年涉虐4歲男童,法院一審對保母和黃姓男友分別判處1年11個月和2年6個月。
台中豐原1名徐姓男子去(2023)年起多次毆打施虐6歲的兒子,同年6月男童洗澡溺水死亡。
檢警事後查出,實際上是怕傷勢被發現,要求男童在塑膠箱泡熱水退淤,但男童體力不支,最後溺水窒息死亡。案件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參審,1日將徐姓男子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嫌重判。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表示,「被害人為被告親生骨肉,對於被害人負有教養義務,竟狠心剝奪被害人的生命,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嚴重,國民法庭充分評議後,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台中地院表示,合議庭經過3天審理做出一審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而彰化則有1名邱姓保母不僅無合法證照,還對多名幼童施虐,2021年6月涉嫌傷害一名收托的4歲男童,彰化地院審理後做出一審判決。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邱鼎文說:「依照過失傷害以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這個無照接受托育的保母則是分別被處4個月、12個月及1年5個月有期徒刑。」
彰化地院表示,保母已與被害人家屬洽談和解,部分履行完畢,判處應執行1年11個月,但黃姓男子一概否認,因此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過當初舉發的民眾認為這樣的判決太輕。
舉發者正義哥指出,「小朋友都是爸爸媽媽的心頭一塊肉,你看看這樣,家長能服嗎?」當初舉發的民眾表示,如此輕判難以彰顯正義,希望這樣的案件不要再發生。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