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社團私兌外幣違《銀行法》 來源堪慮且有假鈔風險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網路上出現交流社團,提供網友私下交易。依照《銀行法》規定,非銀行不能進行匯兌,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最重會面臨10年刑期。銀行局也提醒,私下換錢風險高,除了可能有假鈔疑慮,來源也是隱憂之一。
店內擺滿帳本,搜出大筆現金,南投這間小吃店提供換匯服務,半年匯兌金額高達1.3億元。
警力集結攻堅,台北這處據點由犯罪集團租下,從事地下匯兌,這類行為涉及不法,大多背地偷偷來,但社群平台上卻出現外幣兌換社團。
臉書打上關鍵字,換幣社團滑不完,日圓、美金和人民幣,通通能換到。民眾出國玩,多少有換錢需求,要是網路相約私下交易,不是透過銀行,難道沒問題?
民眾說:「有時候我的朋友他們要回台灣,我跟你換一下,我不認為他是不合法,如果把他變成商業用途,那可能就不見得,也許不見得是一個合法的事。」、「跟那種公股行庫或是銀行的話,網路換的那個真偽性也是一個問題,是比較傾向就是銀行換,可以收手續費也沒關係。」
私下換外幣,比起銀行公告牌價有更好匯率,又能省下手續費,只是銀行局提醒,非銀行單位不能進行匯兌,貼出匯兌訊息者就可能觸法,依情節輕重,最重面臨銀行法的10年刑期,得併科最高2億元罰金。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你如果只是親友之間、朋友之間小額的兌換,或許不至於到違反《銀行法》,他的對象如果已經是不特定人,或者多數人的話,就有可能構成觸法。」
這類兌換只對賣方處罰,但銀行局表示,買到的外幣,假鈔風險高,來源也是隱憂。雖然用等值的錢,能換到更多外幣,不過一時貪小便宜,可能淪為洗錢幫兇,可就因小失大,得不常失。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