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不雅照 未見台網站大量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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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自拍的時候、要記得保護自己,在瀏覽別人照片的時候、也要注意法律問題。很多台灣民眾都已經從轉寄的郵件、或者香港和大陸的網站、看到了陳冠希的照片,律師表示、如果只是看看沒有關係,但如果再把照片轉寄,或者下載之後、再上傳到網路散佈,就可能要吃官司了。
疑似香港藝人陳冠希與多名女藝人的不雅照片,部份台灣民眾也看過了.
連結到香港或中國的網站,又或是收到別人轉寄的郵件,就是大部份台灣民眾的來源,而根據刑事局偵九隊從過年開始的網路巡邏也發現,台灣民眾很自制.
沒有發現台灣的大型入口網站有散播大量照片的情事,不過還是有民眾把照片上傳到網路相簿,再用密碼鎖起來,分享給好朋友,律師高涌誠說,如果這些照片是偷拍,類似的轉載又或是轉寄照片,民眾不但觸犯刑法,也觸犯著作權法.
高律師說,就算事後證明這些照片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所拍攝,民眾不是第一手散佈,沒有觸犯刑法,但還是涉嫌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最好的做法是,看看就好不要再上傳或轉寄.
記者林曉慧黃守銘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