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有民眾上山拍獵 磕著私人電網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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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壽豐有民眾咧山區安電網仔,講是欲保護菜園仔,煞有一名民眾初七暗時去附近拍獵,煞去磕著電網仔予電死。地主和安電網仔的人,攏予人依照過失致死、違反野保法等罪嫌送辦。(這條新聞前言、標題是臺語文)
家屬與救護人員輪流對倒臥地上的男子進行CPR急救,仍無力回天,65歲古姓男子七號晚間出門打獵,隔天被發現時已沒呼吸心跳,研判他誤觸架設在草地上的私設電網,雖然地主宣稱為了保護菜園才架設,但家屬質疑,現場根本沒有農作物。
古姓男子家屬表示:「土地這個四周圍都沒有種植任何的水果,包括他們放電網的這一塊土地,也沒有種植任何東西。」
花蓮縣議員林正福表示:「據我所知好像是一萬伏特,所以我們一般人或者是說有豬的話,一碰到一定馬上倒下來。」
為防止農作物遭野生動物破壞,農民可架設電牧器圍網,並可獲政府補助四分之三費用,但前提是必須經專業評估、做正確設置,更要加裝電牧線、電牧器,才能確保安全。
農業部林業保育署簡任技正鄭伊娟表示:「我們這個是高電壓低電流的方式,其實只是碰觸到你會一個痛感,完全不會電到人一個這樣子的防範措施,所以野生動物靠近牠就會跑掉了,並不會造成野生動物的傷亡。」
林業保育署強調,以電網獵捕或宰殺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花蓮縣農業觸也呼籲切勿私設電網。
花蓮縣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造成了人員的傷害的話,基本上檢察官都會以過失致死,或是業務致死來提起公訴。」
林業保育署指出,申裝合格電圍網能降低農民損失,收成提升三成,安全電網是間隔放電,不像私設電網高電壓高電流,當地議員憂心表示三年多來已發生多起,針對假借保護農作物,卻私設電網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林業署表示會跟地方政府討論如何防範。
陳玟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