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射住宅兩箭 放寬公益出租與危老重建條件【更新】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行政院會今(5)日再射出兩箭「住宅政策」,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有條件放寬「公益出租」樣態,並明訂租金補貼不得作為追稅的依據,以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行列,另外也修正《危老條例》,放寬公有地參與危老重建的條件。
行政院會拍板,再射出兩箭住宅政策。通過內政部提出的《住宅法修正草案》,當中有條件放寬「公益出租」樣態,並明訂租金補貼不得作為追溯課徵稅收的依據,以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另外《危老條例修正草案》,放寬縣市政府持有公有地參與危老重建的條件,希望提升公有房地參與危老重建的效率。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這次修法有效鼓勵更多房東出租房屋給弱勢者,同時消除房東擔心被查稅的疑慮。為了進一步落實加速重建,有必要明定公有財產應參與重建,並排除有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的限制。」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提及,「租賃契約的資料,不得做為查核租賃所得,也不得查核所載房屋 房屋稅跟地價稅,讓它更明確化,也讓社會上更多有意願的房東能夠更安心地來出租。」
內政部表示,《住宅法》修法內容就是配合2022年開始推動的「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將政策入法,確定政府不追稅、不查稅,以解除房東疑慮,讓更多租屋族能受惠補貼。
不過民團認為,此舉仍沒解決台灣租屋市場中,絕大多數房東逃漏稅、造成租客困境的根本問題。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指出,「為了要發租金補貼,所以我們不去從基本上的《所得稅法》制度去解決這件事情,70%的人沒有要去申請租金補貼,可是他們租屋還是會遇到很多困難,我覺得有點就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我們應該做一個制度性的改革。」
而彭揚凱也指出,《都更條例》中本來就有「公有地應優先參與都更」的規定,質疑政府在都更、危老政策上產生矛盾,強調公有地應以都更為主,才能整體性規劃、符合公共利益。
內政部回應,若公有地整體危老面積達到一定規模,也鼓勵優先採用都更機制。
洪詩宸/編輯